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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登於 Medium,作者   加密羅斯福  待過高速成長的矽谷新創,也服務過頂尖科技企業,主修經濟理論,期望定下虛擬貨幣時代的森林體系。

 

 

柏拉圖當然沒有談過虛擬貨幣,但他聊過什麼是內在價值。

因為『虛擬』這兩個字,比特幣及其他虛擬貨幣的實際價值在我們心中一直有些空蕩蕩的,我們看不清為什麼賣了兩個 Pizza 換來比特幣的快遞員現在成了千萬富翁,我們把身邊投資虛擬貨幣的朋友貼上了投機者的標籤,這也許都歸咎於這些貨幣的看不到與摸不著,換句話說,我們看不懂虛擬貨幣的真實價值。

美國知名科技雜誌 Wired 訪問了經濟學家 Howard Marks

「數位貨幣只不過是一種毫無根據的時尚(甚至是一個金字塔計劃),它是基於願意將價值歸功於某種甚至沒有超出人們支付的價值的東西。

股神巴菲特對比特幣也不特別有信心

“Stay away from it. It’s a mirage, basically”

我們的信心很容易擺在看得見聽得懂的地方上,有政府當靠山的法幣就是最好的例子,也就是為什麼虛擬貨幣的內在價值值得被討論,不管是技術或是心理上的接受門檻都挺高的。

內在價值是什麼?

內在價值並不是一個經濟學問題,而是一個哲學問題,許多哲學家把內在價值與道德相關的討論主題聯結在一起,蘇格拉底與柏拉圖也來回辯論,一方認為食物,酒精,以及性愛造成的愉悅感有時似乎邪惡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它們本身是壞的,而是它們在未來某些時間點上剝奪了你更多的愉悅,創造了痛苦  ; 另一方則說愉悅是煽動邪惡的最佳工具,過度愉悅與美德是毫無交集的。

許多哲學家後來跟隨了柏拉圖的想法,認為愉悅擁有的是內在正面價值(Intrinsically Good),痛苦擁有的則是內在負面價值(Intrinsically Bad)。當時的哲學家普遍認為『價值』是用來衡量一件事物的 “Goodness(好處),如果某項商品可以被稱為 Goods(好物),是因為他們讓我們得到某些 “Goodness(好處),經濟學中也有個核心概念叫『效用(Utility)』,意指消費者在需求被滿足的一個衡量方式。

內在價值的內在則指在自身之內的,可以獨立於任何外部影響的 Good,一個看似簡單,檢視一件事物是否有內在價值的方式,就是不斷地問問題。

 幫助他人是否是好的?

 當然 

 為什麼幫助他人是好的?

 因為別人的需求被滿足是件好事。

 為什麼別人的需求被滿足是好的?

 因為需求被滿足會帶給他們喜悅。  堅持的人可能會繼續回答下去

 為什麼這是件好事?

 因為喜悅就是好事。

到了某個時間點這個對話一定會結束,不是因為你累了,而是因為如果一件事物的Goodness 是由另一項事物衍伸而來,另一項事物的 Goodness 又是由第三項事物衍伸而來,討論一定會達到某個地方 Goodness 不是衍伸而來的,這個點就擁有所謂的內在價值,在這之前可以衍伸的都叫做外在價值(Extrinsic Value)。

一位名為 William Frankena 的哲學家曾給過一張有內在價值事物的清單,其中包括生命,意識與活動  ; 健康與力量  ; 各種形式的愉悅與滿足  ; 真相,知識真實的意見與理解,智慧  ; 美與和諧  ; 愛與友情等等。

當然這其中有千百年的辯論與不同的學說,這裡就不詳述,但這個概念至少給了我們一個簡單的內在價值觀念,讓我們可以繼續針對虛擬貨幣的價值討論一下去。

虛擬貨幣擁有內在價值嗎?

錢除了購買物品外,不該擁有任何其他價值

Adam Smith 在國富論中提及錢的角色,貨幣是一種工具性的商品,如果回頭來看一下內在價值的解釋,就會發現所有貨幣的價值都是衍生性的,貨幣之所以會存在,是因為它最終可以交換到某些可以帶給我滿足或愉悅感事物,那麼 所有形式的貨幣,不管虛擬與否,都只存在外在或是衍伸價值 

貨幣的外在價值主要取決於它是否能好好扮演自己的三個角色,

  • 交易媒介:這種貨幣可以確定地拿去交換哪些東西?
  • 價值儲存:我今天將貨幣存起來,十年後是否還是可以買進等值的事物?
  • 計價單位:今天的麵包價格跟明天一樣嗎?

很明顯的現有虛擬貨幣很難在現實生活中得這幾個方面打敗法幣,接收比特幣的店家不多,虛擬貨幣的價格波動也一點都幫不上忙,那是否代表虛擬貨幣連外在價值也沒有?

容我賣個關子,過兩段再跟大家討論我對這件事的想法,現在我們只需要在一件事上達成共識。

不管是法幣還是虛擬貨幣,都不具有內在價值,事實上,這世界上大部分的事物,都只具有衍伸性的外在價值。

那虛擬貨幣跟法幣有何不同?

  • 法幣中心化由政府發行管理與背書,虛擬貨幣沒有單一管理組織,並用區塊鏈代替了政府的角色,解決了核心的信任問題(註:在過去經常被當作貨幣使用的黃金,同樣也沒有政府背書)
  • 像比特幣這樣的虛擬貨幣有固定的供給量,一般不會因人為因素而改變,政府的貨幣供給完全由人為因素操作,進而改變價格

其他本質上幾乎沒有不同,政府發行的法幣跟中本聰發明的比特幣其實一樣虛擬,但法幣有項強大的競爭優勢。

法幣的強大優勢並不是你想的法律背書,沒有法律規定我們只能用新台幣購買事物(法律最多只能規定我們得用特定貨幣履行合約,如債務合約等),但法幣在現實世界中的確獨佔鰲頭,原因是法幣在最早的時機進入了市場,先進者優勢讓法幣有了廣泛的使用情境,我們也忘了有其他選擇。

如果你跟我一樣也獨衷 Peter Thiel  Zero to One,你就會理解在現實世界跟法幣競爭並不是最好的出路,2018 年不在現實世界競爭,還有哪裡可以去呢?

虛擬貨幣的真正價值 我能換到什麼?

貨幣的核心角色之一是交易媒介,它的價值很大一部分取決於可以交換到什麼有價值的事物(記得一開始講的好物嗎?),在我們習以為常的現實社會中,也許在現在還是交換不到什麼,但是如果代幣的發行者,自己創造出了一個市場呢?

我們如果先不講區塊鏈,線上遊戲裡的代幣有價值嗎?許多人願意在傳說對決裡花法幣換成遊戲中的代幣,購買角色,裝備,升級,然後達成打怪的成就,我們當然可以把它看成這樣的貨幣是有價值的,但為什麼這些錢換不回法幣呢?如果有價值的話,應該可以和現實生活中的其他貨幣交換才是?原因其實很簡單,遊戲都有自己的生命週期,熱潮過了之後,代幣的需求就會急速下降,如果遊戲代幣可以上交易所的話,你會發現他的價格也會同時急速下降,如果遊戲週期長的話,可以賣給其他賣家沒問題,但週期短的話,當然沒有人會想要持有價值會迅速下降的貨幣。

但反過來說,如果我們跳脫遊戲,為發行的虛擬貨幣創造了一個長期市場呢?也就是說這個市場內的需求不但不會隨著熱潮褪去,還會不斷累積,簡單說就是你不用擔心購買了代幣後,無法兌現,或是無法購買其他種類的 “Goods”,那是否虛擬貨幣就擁有長期價值了?

舉例來說,許多 ICO Initial Coin Offering)都必須以以太幣(ETH)購買你投資項目的代幣,如果這個趨勢不變,那這就是 ETH 會擁有長期價值的其中一個原因,這不是說所有的虛擬貨幣都擁有價值,但如果有的話,那就是可以長期地確定地換到 Goods(好物)的價值,當然如果可以換到越多你生活中的有用事物,他的價值也會越穩定(有多個市場或多項商品可以使用兌換,風險就變低了,即使一個市場垮了也沒關係)。

虛擬貨幣的價值建立在他能夠換取的 Goods(好物)上,他可能是種服務,可能是種商品,也可能是一個未來獲利的機會。

等等,虛擬貨幣真的是貨幣嗎?

近期各國政府開始規範虛擬貨幣後,必須給虛擬貨幣一個角色,才能草擬相應的法規,在G20 與大部分國家裡,虛擬貨幣並不被認定是貨幣,而屬於『資產』。主要原因是大部分虛擬貨幣目前並不具備價格穩定性,因此雖然在作為交易媒介上有許多優勢,卻完全無法作為計價單位,也並非完美的價值儲存對象,而比較像是一種證券,一種投資。

這並不代表未來不能有相對穩定的虛擬貨幣出現,如果大家有興趣,可以看看另一篇文章穩定虛擬貨幣的奇特案例  >

結論

虛擬貨幣的確不具有內在價值,就像世界上大部分的事物都不具有內在價值一樣,不管是我們個人,我們的事業,別人的事業,都是與這世界上的其他事物,慾望,需求並行存在的,虛擬貨幣的發行者得積極持續提供有價值的 Goods,這些貨幣才有存在的角色及意義。

 

文章摘自【INS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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